聽力損失兒童的學習成果根據其聽力損失程度、學習動機、學習環境、教學策略及智力高低而有所不同。
聽力損失小于等于65分貝的兒童,配戴助聽器后,經過良好的學習,可以接近正常人的聽說技巧。
聽力損失在65分貝-100分貝的兒童,經過學習雖然聽說技能仍會出現錯誤,有某些腔調的不正常,但是仍然可以達到聽辯發音,了解語言的能力。如若缺乏良好的訓練,則這些兒童的聽能表現,就會類似極重度的聽力損失兒童。
聽力損失在100分貝-120分貝的極重度兒童,若沒有使用超大功率助聽器,其學習后的變化較多,也較難預估。完全沒有聽力的兒童,要經由接觸來感覺聲音的振動,若沒有使用人工耳蝸,則需用手語或文字與人溝通。
通常所說的聽力損失兒童康復的“三早”原則:早發現,早配戴助聽器,早進行聽力康復訓練。做到“三早”,聽力損失兒童康復成功的希望就大,效果就好,對聽力損失兒童的智力影響就越小,可以減輕甚至完全消除聽力損失給孩子帶來的不良影響,使他們像周圍小朋友一樣平等地參加到社會生活中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