耳聾程度越重,語言障礙越明顯。聽力損失25dB以下,一般無語言障礙,不影響正常的言語交往。
平均聽力損失26~40dB,對一般的說話聲聽取沒有困難,但對多人開會的場面會感到聽話困難,較小的聲音不易聽到,如高頻下降明顯,此種情況更為突出。如果嬰幼兒有此程度的聽力損失,就會不同程度地影響語言。
平均聽力損失41~55dB,對普通音量的說話聲感到聽辨困難,如發生在嬰幼兒期可導致語言發育遲緩,影響幼兒的語言學習。
平均聽力損失56~70dB,對大聲說話聽辨困難、不易理解,如發生在嬰幼兒可導致語言明顯遲緩,且發音異常。
平均聽力損失71~90dB,對較大的聲音可有聲感,但不能分辨言語聲,可導致語言障礙。
平均聽力損失90dB以上,語言障礙明顯,不能通過聽說進行正常的社會交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