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聽覺注意:要喚醒聾兒“沉睡”的殘余聽力,讓他對周圍的各種聲音的存在引起注意和察覺。開始可從低頻段起步,向中高頻推移,常用的方法有:擊鼓傳花,聽聲跳繩,聽聲舉旗等。
(2)聽覺識辨:聾兒不僅能感到聲音的存在,還要對周圍的各種聲音加以辨識,包括對聲音不同響度、音調、方位的辨識,讓聾兒知道自然界存在著不同的聲音,而且聲音是多種多樣的。訓練的方法可從識別不同聲音的大小(即響度)、長短開始,然后了解不同的聲音代表不同的信號。如辨別自行車鈴聲、汽車喇叭聲和火車鳴笛聲等。聾兒對聲音的辨別能力提高,直接關系到日后對有聲語言的理解和掌握。
(3)記憶聲音:聲音的記憶和識別關系密切。對前后兩種聲音要正確區別,就必須將前一個聲音的特性在大腦中存起來進行相互對照,才能做得正確。聾兒記憶的聲音“模樣”越多越有利于相互辨別,因此,訓練就必須不斷重復,加深大腦中的記憶痕跡,只有聽覺刺激加深到一定深度,大腦才有可能形成長期記憶而終身不忘。
(4)理解聲音:這是聾兒聽覺康復的“質變”階段。理解聲音階段要從具體到抽象,從簡到繁,從單音節到多音節,從短句到長句,反復訓練。
由于每個聾兒的情況不同,訓練有所差異,最終聽覺康復的程度也會不同